博世科: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3-12-14  博世科(300422)公司公告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23-151债券代码:123010 债券简称:博世转债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均系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个人或关联方提供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在2023年度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2875亿元(含续期授信重新提供的担保),主要用于为子公司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授信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1.46亿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8275亿元,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担保具体情况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测检测”或“债务人”)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南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的授信敞口额度,并签订《授信额度合同》。根据广发银行南宁分行的要求,公司需为本次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近日,公司与广发银行南宁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将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为本次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全资孙公司博测检测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在审批范围内。

二、本次担保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7月8日注册地点南宁市高安路101号博世科环保产业高安基地迁建项目综合楼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覃当麟
股权结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西科佳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持股占比100.00%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环境影响监测、竣工环保验收、污染排放监测等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末/2022年度 (经审计)2023年9月末/2023年1-9月 (未经审计)
总资产8,141.647,628.77
负债总额4,475.674,027.5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960.001,460.00
流动负债总额4,463.894,015.79
净资产3,665.963,601.19
营业收入4,665.412,108.23
利润总额369.34-119.88
净利润315.23-64.77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是否有正在履行的诉讼截至2023年9月末,博测检测无正在履行的诉讼。
其他或有事项说明

2、《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主体

债权人(甲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保证人(乙方):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主合同:为甲方与博测检测于授信期间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3)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9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68,042.36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为225,094.11万元,担保总余额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8.77%,全部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对外担保、亦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广发银行南宁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