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世科: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24-021债券代码:123010 债券简称:博世转债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在2023年度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2875亿元(含续期授信重新提供的担保),主要用于为子公司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授信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1.46亿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8275亿元,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担保具体情况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博世科”)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长沙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敞口额度,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限1年。根据浦发银行长沙分行的要求,湖南博世科以其自有工业厂房为本次授信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拟为本次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浦发银行长沙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湖南博世科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在审批范围内。
二、本次担保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03年12月24日 | 注册地点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389号 |
注册资本 | 31,008.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汪滨 |
股权结构 | 公司持股占比100.00% | ||
主营业务 | 主要从事水污染治理、供水工程承包、施工等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以及环境设计咨询等业务 | ||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2年末/2022年度 (经审计) | 2023年9月末/2023年1-9月 (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128,796.31 | 120,250.42 | |
负债总额 | 110,968.41 | 103,174.16 |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21,100.00 | 14,490.00 | |
流动负债总额 | 110,594.56 | 102,803.12 | |
净资产 | 17,827.90 | 17,076.26 | |
营业收入 | 18,895.29 | 13,953.87 | |
利润总额 | -8,527.78 | -787.17 | |
净利润 | -8,997.23 | -751.64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
是否有正在履行的诉讼 | 截至2023年9月末,湖南博世科涉诉金额约为6,018.55万元。 | ||
其他或有事项说明 | 因湖南博世科向银行申请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根据银行的要求,湖南博世科需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 |
2、《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主体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保证人: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
(2)被担保的主债权:债权人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与债务人湖南博世科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
(3)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整为限。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6)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7)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及债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64,052.36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为225,764.47万元,担保总余额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9.07%。
截至本公告日,除因转让控股子公司泗洪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75%股权后被动形成的关联担保余额10,111.31万元外(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4.44%),公司不存在给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亦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浦发银行长沙分行拟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特此公告。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