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世科:关于“博世转债”到期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世转债”到期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根据《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安排,截止2024年7月5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博世转债”(债券代码:123010),公司将以108元/张(含最后一期利息,含税)的价格到期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博世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2、“博世转债”停止交易日:2024年7月3日。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5日),“博世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博世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617号”文核准,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公开发行4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4.30亿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18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5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365号”文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18年8月1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博世转债”,债券代码“12301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现将“博世转债”到期兑付摘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兑付方案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具体为公司将按债券面值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即“博世转债”到期合计兑付108元/张(含最后一期利息,含税)。
二、可转债停止交易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20个交易日前应当至少发布3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转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3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事项。“博世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24年7月2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为“Z世转债”。“博世转债”将于2024年7月3日开始停止交易,到期日为2024年7月5日。
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5日),“博世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博世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三、可转债兑付摘牌
“博世转债”将于2024年7月5日到期,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可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相关公告,完成可转债到期兑付摘牌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高新区高安路101号
联系人:付林、朱芷凝
联系电话:0771-3225158
传真电话:0771-322515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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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