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世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10-22  博世科(300422)公司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世科”)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博世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988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9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9,155,88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7.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6,559,364.40元,全部由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环投集团”)认购。新增股份于2021年10月25日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504,872,458股。上述发行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40612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61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公开发行4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4.30亿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18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5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365号”文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18年8月1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博世转债”。“博世转债”于2019年1月11日起进入转股期,自2021年10月26日至2024年7月5日(可转债到期日),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29,007,931股,公司总股本由504,872,458股增加至533,880,389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533,880,389股。其中,高管锁定股17,192,355股;首发后限售股99,155,880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广州环投集团,共计1名股东。广州环投集团就认购博世科向其定向发行股票的事项进行承诺,其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股份锁定的有关事宜。其取得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广州环投集团严格履行上述做出的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广州环投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为其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广州环投集团,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99,155,88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8.5727%;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99,155,88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8.5727%。

3、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所持公司股份总数所持限售股份数量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9,155,88099,155,88099,155,88018.5727%99,155,880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股份类型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股)比例(%)股份数量 (股)比例 (%)
一、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16,348,23521.79-99,155,88017,192,3553.22
高管锁定股17,192,3553.22-17,192,3553.22
首发后限售股99,155,88018.57-99,155,88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7,532,15478.2199,155,880516,688,03496.78
三、总股本533,880,389100.00-533,880,389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书璜 张星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