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世科:离任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查股网  2026-10-12  博世科(300422)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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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 公司副经理陈国宁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国宁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 司副经理及子公司的相关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 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陈国宁先生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 担任任何职务。陈国宁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任上述职 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截至本说明披露日,陈国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387,841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20%。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陈国宁先生将按照公司相关 制度做好工作交接。根据相关法规规定,陈国宁先生作为任期届满前离任的高级 管理人员,将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即2025年5月28日至2028年5月27日)及任 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以下股份转让限制性规定:

(1)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及新增的公司股份;

(2)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3)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相关规定。

陈国宁先生承诺离任后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0 号——股份变动管理(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