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12  航新科技(300424)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所涉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事项决议有效期将至,本次拟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基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结合资本市场变化与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经与中介机构审慎分析、研究与讨论后所提出的议案。经了解,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核查,我们认为:鉴于公司拟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与原认购对象协商一致,双方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栗 南谭 跃
唐明琴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