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关于战略合作协议终止的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战略合作协议终止的公告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署情况
2022年11月9日,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航新科技”或“乙方”)与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双流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或“甲方”)署《战略合作协议》,为推进区域经济跨越式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协作、创新、互惠、共赢的原则,一致同意扩大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强度,在成都市双流区共建航空资产管理和飞机循环再利用项目。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意向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详情请见公司当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
《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后,公司与管委会就本次合作的项目推进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流,截至目前未形成具体投资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的约定,截至本协议生效之日起6个月即2023年5月9日,甲乙双方未达成任何正式投资协议,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甲乙双方将就合作内容保持进一步沟通,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公司与管委会开展投资合作的意向性约定,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双方并未签署正式投资协议及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战略合作协议》的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