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蒋军先生召集,并于本次会议召开当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9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无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蒋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航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3年9月4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90%的情形,触发“航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与市场环境,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航新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日起的六个月内(自2023年9月5日至2024年3月4日),如再次触发“航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自2024年3月5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航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航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关于不向下修正“航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3-08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