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启辉先生召集,并于本次会议召开前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张启辉先生与段海军先生以通讯形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启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上海航新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上海航新航宇机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航新”)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1,2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年,公司为上海航新上述融资事项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