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24证券简称:航新科技公告编号:2026-019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航新科技”)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天弘航空提供担保的议案》。控股子公司天弘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弘航空”)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92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年,公司为天弘航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合同项下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天弘航空其他少数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相应反担保。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以上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天弘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8198号)成立日期:2017-11-23注册资本:5,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吕海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124842C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紧固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航空运输设备销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航空商务服务;民用航空材料销售;旧货销售;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民用航空器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股权结构:
公司合计持有天弘航空90%股权,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3.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经审计) |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205,783,744.48 | 146,958,410.28 |
| 合并净利润 | 14,012,621.55 | 15,327,421.05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012,621.55 | 15,327,421.05 |
| 项目 | 2024.12.31(经审计) | 2025.9.30(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16,675,408.96 | 180,707,801.42 |
| 负债总额 | 52,152,035.45 | 100,857,006.86 |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20,000,000.00 | 34,150,000.00 |
| 流动负债总额 | 41,371,386.94 | 95,356,983.19 |
| 净资产 | 64,523,373.51 | 79,850,794.56 |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天弘航空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92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年。公司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920万元。(
)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3.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其他股东少数提供担保情况:天弘航空少数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不含本次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930.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86%。前述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亦无违规担保。
另有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航新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航新”)履行其与AirbusS.A.S的业务合同提供履约保证,香港航新为下属控股子公司MMRO履行其与AirbusS.A.S的业务合同提供履约保证。截至2026年3月31日,香港航新及MMRO与AirbusS.A.S业务合同下应收金额约为人民币68.65万元。
境外控股子公司MagneticLeasingLimited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MLADAC(借款人)在与volofinCapitalManagementLtd.(贷款安排人)、volofinHoldingsDesignatedActivityCompany(代理人、担保代理人,与贷款安排人合称为“volofin”)及DelawareLifeInsuranceCompany(特拉华人寿保险公司,原始贷款人)开展融资项目中的不当行为可能带来损失提供赔偿和补偿保证承诺。该承诺构成ML对外担保事项,无确定的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融资项目涉及的标的资产已出售,相关借款及利息已结清,股权质押解除手续尚在办理中。
天弘航空向交银津二十六(天津)飞机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租赁”)购买一架空客A330飞机,交易价格不超过7,000万元,全资子公司上海航新航宇机械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天弘航空就其购买合同项下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交易天弘航空已向交银租赁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子公司天弘航空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事项,有助于子公司补充日常运营资金,保障子公司业务开展。少数股东未就此次担保事项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主要系天弘航空经营状况稳定,信誉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且天弘航空为公司持股比例90%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在其经营决策、财务管理、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上均能进行实施有效监督与控制,能够及时识别、防范和化解担保相关风险,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提供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中国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