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关于提前赎回航新转债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6-06-11  航新科技(300424)公司公告

债券代码:123061

债券简称:航新转债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航新转债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可转债赎回日:2026 年07 月08 日

2. 可转债赎回价格:102.885 元/张(含息税)

3. 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2026 年07 月15 日

4. 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 年07 月03 日

5. 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 年07 月08 日

6. 可转债发行人赎回资金到账日:2026 年07 月13 日

7. 可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2026 年06 月02 日

8. 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6 年07 月07 日

9. 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 根据安排,截至2026 年07 月07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航 新转债”将被强制赎回,特提醒“航新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 股。本次赎回完成后,“航新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债券 持有人持有的“航新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 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11. 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 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航新转债”转换为股票,

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风险提示:截至2026 年07 月07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航新转 债”,将按照102.885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航新转债”二 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航新转债”持有人 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05 月11 日至2026 年06 月02 日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4.82 元/股)的 130%(含130%,即19.27 元/股),根据《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了 “航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6 年06 月0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航新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 司实际情况,经过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航新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航新转债”赎回的相 关事宜。现将提前赎回“航新转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航新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1277 号”文核准, 公司于2020 年07 月22 日公开发行了2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100 元,发行总额2.50 亿元。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 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 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2.50 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 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概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 721 号”文同意,公司2.50 亿元可转换 公司债券已于2020 年08 月1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航 新转债”,债券代码“123061”。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说明书》 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07 月28 日)起满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1 年01 月28 日至2026 年07 月21 日。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航新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4.86 元/股。“航新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如下:

因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航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4.86 元/ 股调整为14.8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 年07 月6 日生效。

因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航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4.85 元/ 股调整为14.8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 年07 月15 日生效。

因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航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4.84 元/ 股调整为14.8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 年07 月12 日生效。

因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航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4.83 元/ 股调整为14.8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 年06 月17 日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航新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4.82 元/股。

二、“航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航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

以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 ×i ×t / 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 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航新转债”本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6 年05 月11 日至2026 年06 月02 日已满足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14.82 元/股)的130%(含130%,即19.27 元/股),根据《募集说 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了“航新转债”的有条 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6 年06 月0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航新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 司实际情况,经过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航新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航新转债”赎回的相 关事宜。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航新转债” 赎回价格为102.885 元/张(含息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 ×i ×t / 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3.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 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为: \(IA=B ×i ×t / 365=100 ×3.0 \% \times\) \(351 / 365 ≈2.885 元/张\) :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 = 债券面值 + 当期 应计 利息 =100+2.885=102.885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 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07 月07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 在册的全体“航新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 示“航新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航新转债”自2026 年07 月03 日起停止交易。

3.“航新转债”自2026 年07 月08 日起停止转股。

4.2026 年07 月08 日为“航新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07 月07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 的“航新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航新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摘牌。

5.2026年07月13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 2026 年07 月15 日为赎回款到达“航新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 届时“航新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航新转债” 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航新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 新转债。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0-66350978

联系传真:020-66354007

联系邮箱:securities@hangxin.com

四、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航新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 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航新转债”的 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航新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 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 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元,转换成 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的,合并计算转股数

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1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 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风险提示

根据安排,截至2026 年07 月07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航新转 债”,将按照102.885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航新转债”二 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航新转债”持有人 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