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环能:关于公司部分董事辞职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18  中建环能(30042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中建环能 公告编号:2023-022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辞职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马合生先生辞职情况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7月14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马合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马合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等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辞职报告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合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马合生先生原定任期为2022年1月24日至2025年1月23日,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要求,在2025年7月23日前,马合生先生将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马合生先生在任职董事会相关职务期间勤勉尽责,进一步明确公司战略定位,指引公司发展方向,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马合生先生为公司所做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王连峰先生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同日收到王连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王连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连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王连峰先生原定任期为2022年1月24日至2025年1月23日,按照《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要求,在2025年7月23日前,王连峰先生将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王连峰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向王连峰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董事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启动董事补选工作。特此公告。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