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环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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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建环能”)股份 46,635,3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4%)的大股东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环能德美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即 2026 年5 月12 日至2026 年8 月7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 公司股票不超过20,271,264 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 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以上两种方式合计拟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中建环能于日前收到环能德美投资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 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环能德美投资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55,315,3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1%),其中环能德美投资持有 46,635,3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偿还债务及补充其业务发展所需资金。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公司自上市以来资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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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环能德美投资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0,271,264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 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的,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期 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即2026 年5 月12 日至2026 年8 月7 日期间)。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2、相关承诺与履行情况
环能德美投资在中建环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所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股份 减持、稳定股价等承诺均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环能德美投资及其实控人倪明亮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 承诺一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1、环能德美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 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环能德美投资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所获资金将用于偿还债务及补充其业务发展所需资金,环能德 美投资未来持续看好中建环能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的稳定性。
4、公司最近三个已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会计年度已实施现金分红且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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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最近20 个交易日中,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本次减持事项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的要求。
四、备查文件
环能德美投资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