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环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22 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6 年5 月22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22 日9:15—15:00。
2、召开方式: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一路3 号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一楼)。
4、召集人:董事会,本次股东会由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
5、主持人:董事长佟庆远先生。
6、公司于2026 年4 月2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 股东会的通知》。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 年5 月15 日,公司股份总数为682,224,853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4 人,代表股份230,944,91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3.85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 人,代表股份230,412,60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3.77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 人,代表股份532,3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78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9 人,代表股份532,50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 人,代表股份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 人,代表股份532,3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780%。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30,769,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0%; 反对14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3%;弃权2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16%。
同意357,0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0428%;反对14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056%;弃权2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16%。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230,769,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0%; 反对1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5%;弃权2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95%。
同意357,0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0428%;反对1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446%;弃权2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26%。
(三)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230,787,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8%; 反对14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3%;弃权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39%。
同意375,0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4230%;反对14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056%;弃权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13%。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非关联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同意230,792,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0%; 反对14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3%;弃权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17%。
同意380,0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620%;反对14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056%;弃权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4%。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同意47,983,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32%; 反对14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7%;弃权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81%。
同意380,0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620%;反对14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056%;弃权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4%。
关联股东中建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47,983,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32%; 反对14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7%;弃权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81%。
同意380,0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620%;反对14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056%;弃权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4%。
关联股东中建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七)审议通过《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
同意230,787,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8%; 反对14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3%;弃权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39%。
同意375,0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4230%;反对14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056%;弃权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13%。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30,789,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8%; 反对1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5%;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同意377,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8737%;反对1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446%;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7%。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指派律师唐银锋、张志伟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以及会 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