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影视: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3-12-29  唐德影视(300426)公司公告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案件一终审判决、案件二调解结案

2.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案件一公司为上诉人(原审被告)、案件二全资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为上诉人(原审被告)

3. 涉案金额为3,658.24万元。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案件一的本次进展情况将冲减公司案件受理费、预提的利息损失共计3.10万元,增加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案件二的本次进展情况对公司2023年及以前年度利润没有影响。

一、本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唐德影视”)于2023年3月14日、2023年4月28日、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20日披露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5、2023-034)、《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2023-089)。

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诉讼、仲裁情况,公司将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案件序号上诉人被上诉人争议事项基本情况案件结果执行情况
1唐德影视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影剧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影北分”)合同纠纷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13日出具《民事判决书》【(2023)京0108民初11764号】,作出一审判决如下: 一、唐德影视支付中影北分分账收益款241.67万元。 二、支付逾期利息(以241.67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计算,自2023年5月2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唐德影视承担案件受理费2.68万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25日出具《民事判决书》【(2023)京01民终11311号】,判决如下: 一、维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23)京0108民初1176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 二、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23)京0108民初1176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唐德影视负担一审案件受理费2.61万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尚未到执行阶段
2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德电影”)上海金浦文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浦文创”)合同纠纷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17日出具《民事判决书》【(2023)京0108民初21551号】,作出一审判决如下: 唐德电影支付金浦文创投资款2,250.00万元及投资收益(以2,250.0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26日起按年利率10%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驳回金浦文创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由唐德电影负担20.23万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28日出具《民事调解书》【(2023)京01民终12233号】,确认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协议: 一、唐德电影向金浦文创支付投资款及投资收益共计3,413.75万元,分期支付。 二、若唐德电影未按照第一项约定支付任何一笔款项,金浦文创有权自逾期之日起主张投资款、投资收益以及一审案件受理费20.23万元; 三、若唐德电影未按照第一项约定支付任何一笔款项,除第二项约定外,金浦文创有权另行主张超额投资收益。 四、在唐德电影如约履行第一项期间,以及按照第一项约定按时足额付款后,双方均不再依据案件所涉合同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或任何费用。 唐德电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0.20万元 调解结案尚未到执行阶段

二、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的小额诉讼事项进展情况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已在相关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除上述诉讼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暂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案件一的本次进展情况将冲减公司案件受理费、预提的利息损失共计3.10万元,增加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案件二的本次进展情况对公司2023年及以前年度利润没有影响。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