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影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26 证券简称:唐德影视 公告编号:2024-005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裘永刚先生、蒋强先生、潘伟明先生、逄守福先生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经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销售 商品 |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 向关联人出售影视剧播映权 | 市场定价 | 40,000.00 | 0.00 | 9,380.00 |
浙江新蓝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 0.00 | 0.00 | ||||
浙江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 | 0.00 | 0.00 | ||||
小计 | 40,000.00 | 0.00 | 9,380.00 | |||
关联 租赁 |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 向关联人承租办公房屋 | 市场定价 | 150.00 | 0.00 | 46.36 |
小计 | 150.00 | 0.00 | 46.36 | |||
采购 服务 |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 向关联人采购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物业服务及其他 | 市场定价 | 150.00 | 0.00 | 38.57 |
小计 | 150.00 | 0.00 | 38.57 |
如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出上述预计金额,公司将按相关监管规定履行披露或审议程序。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万元)注1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 |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 电视剧销售 | 9,380.00 | 40,000.00 | 23.31[注2] | -76.55 | 2023年1月21日,《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
小计 | 9,380.00 | 40,000.00 | 23.31 | -76.55 | |||
关联租赁 | 浙江广电影视中心有限公司 |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 | 46.36 | 150.00 | 10.24[注3] | -69.09 | |
小计 | 46.36 | 150.00 | 10.24 | -69.09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浙江广电新青年酒店有限公司 | 酒店服务 | 2.24 | 150.00 | --[注4] | -74.29 | |
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 | 住宿及餐饮服务 | 1.05 | |||||
浙江广电影视中心有限公司 | 物业服务及其他 | 11.43 | |||||
浙江省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 餐饮服务 | 20.83 | |||||
好易购家庭购物有限公司 | 商品采购 | 2.50 | |||||
浙江广播电视报刊出版总社 | 宣传服务 | 0.52 | |||||
小计 | 38.57 | 150.00 | -74.29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双方的经营需求,就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测算的,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业务情况、市场询价比价情况、内控管理要求、财务发生额等因素确定的,因此预计金额和实际发生金额之间存在差异。上述差异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核查后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的说明符合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经营实际需求与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等原因所致,具 |
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注1:本表列示“实际发生金额”由财务部初步统计均为含税金额,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披露数据为准。注2:本表列示向关联人出售商品中电视剧销售“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口径为扣除税费后本期实际发生金额占经审计2022年度电视剧业务营业收入的比例。注3:本表列示关联租赁中向关联人承租房屋“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口径为扣除税费后本期实际发生金额占经审计2022年度管理费用项下房屋租赁费的比例。注4:本表列示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主要为餐费、酒店服务、物业服务及其他,关联采购金额相较于公司同类业务比例较低。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名称: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111号法定代表人:华宣飞开办资金:1,101,891.15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0007352483300宗旨和业务范围: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制作、播发涵盖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的各类新闻、文艺节目和信息服务等全媒体产品,经营各类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业务。组织类型:事业单位主要财务数据:浙江广播电视集团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779,471.86万元,净利润1,838.54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净资产2,914,410.32万元。
(二)关联方名称:浙江新蓝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弘慧路399号35、37、38、39楼法定代表人:林涌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63931268J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食品销售;药品零售;餐饮服务;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广告制作;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家用电器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设备销售;纸制品销售;玩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茶具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广告设计、代理;餐饮管理;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鞋帽零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乐器零售;通信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户外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珠宝首饰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家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水产品零售;汽车销售;肥料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洗车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浙江新蓝网络传媒有限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10,043.65万元,净利润-3,609.37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净资产43,222.71万元。
(三)关联方名称:浙江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弘慧路399号40层法定代表人:施彬歆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82660120F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计算器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销售代理;软件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数字技术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家用电器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纸制品销售;玩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茶具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金银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具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美发饰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电影摄
制服务;电影制片;版权代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平面设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摄影扩印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养老服务;票务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浙江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营业收入33,494.98万元,净利润11,750.01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净资产104,998.60万元。
(四)关联关系说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浙江新蓝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履约能力分析: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新蓝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浙江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及各子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形成,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1月22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的说明符合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经营实际需求与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等原因所致,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求所发生的,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关联交易事项将依据《公司章程》及其他关联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决策程序,关联交易将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准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存在利益转移不公平的情况。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宜,上述事项经董事会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特此公告。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