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影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董事、监事。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7日19时。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的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后,依照有关规定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制度建设管理要求,在原有《总经理工作细则》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增强议事民主性、提高决策科学性,同意制定《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