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红相:关于收到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19  *ST红相(300427)公司公告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收到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电驱”)支付的业绩补偿款18,605.34万元,关于业绩补偿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业绩补偿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与卧龙电驱等主体签署的《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席立功、何东武、吴国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席立功、何东武、吴国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以下合称“重组协议”)及《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的相关内容,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361Z0373号)确认,银川卧龙2017-2019年度存在未完成重组协议承诺业绩情形,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7-2019年度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累计累计完成率
更正后业绩3,302.833,581.406,110.4312,994.6641.12%
原承诺业绩9,000.0010,600.0012,000.0031,600.00
差额5,697.177,018.605,889.5718,605.34

注:业绩指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根据重组协议的约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后,卧龙电驱额应承担的业绩补偿金额为=卧龙电驱承诺业绩的100%—标的公司2017年-2019年三个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总额;经计算卧龙电驱应支付的业绩补偿款金额为18,605.34万元。

2024年4月25日,公司收到卧龙电驱出具的《履约承诺函》。卧龙电驱在

《履约承诺函》确认上述相关情况,并承诺将在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专项鉴证报告出具后,将应补偿的现金足额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具体付款期限参照《重组协议》约定。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公告(二)》(公告编号:2024-049)。

二、业绩补偿履行情况

1、2024年6月19日,公司收到卧龙电驱支付的业绩补偿款18,605.34万元。

2、公司已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将18,605.34万元的业绩补偿金确认在“投资收益”科目,其对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8,605.34万元。

特此公告。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