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红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7-22  *ST红相(30042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427 证券简称:*ST红相 公告编号:2024-079债券代码:123044 债券简称:红相转债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7)。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南投路3号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16号楼10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应选人数(4)人
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提名杨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2提名唐温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3提名罗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4提名左克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2.01提名杨翼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提名黄悦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3提名刘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3.01提名方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3.02提名李文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非独立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津贴方案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等事宜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审议与披露情况: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4-5、议案7-议案1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议案6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2、议案7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1-3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上述累计投票议案表决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以上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者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7月25日17:3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2、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南投路3号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16号楼10楼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采用信函登记的,来信请寄: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南投路3号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16号楼10楼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6100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力、林舒婷

联系电话:0592-8126108、0592-8126091传真:0592-2107581

电子邮箱:securities@redphase.com.cn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南投路3号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16号楼10楼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61008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达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参会期间,请勿录音、拍照、摄像。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2日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三: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及名称: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备注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50427”

(2)投票简称:“红相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①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公司) 作为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4年7月26日在厦门召开的红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选举票数
1.01提名杨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2提名唐温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3提名罗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4提名左克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选举票数
2.01提名杨翼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提名黄悦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3提名刘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选举票数
3.01提名方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3.02提名李文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非独立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津贴方案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等事宜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方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若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至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