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相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9日(星期三)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6号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11号楼30楼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力先生
8、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9、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6人,代表股份43,069,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4,373,215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2人,代表股份8,696,3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0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3人,代表股份8,696,4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2人,代表股份8,696,3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01%。10、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
| 1.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42,852,406 | 99.4958% | 182,870 | 0.4246% | 34,300 | 0.0796%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8,479,291 | 97.5028% | 182,870 | 2.1028% | 34,300 | 0.3944% | 0 | |||
| 2.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42,847,706 | 99.4849% | 148,270 | 0.3443% | 73,600 | 0.1709%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8,474,591 | 97.4487% | 148,270 | 1.7049% | 73,600 | 0.8463% | 0 |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弘艳、沈雨齐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红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红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