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中集团: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6,956,96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0元人民币(含税)。在分派方案实施前,公司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暨股份上市,公司总股本由616,956,965股增加为625,122,129股,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5,122,12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89550元人民币(含税)。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情况
1.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该议案主要内容如下:以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616,956,96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9,356,557.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以后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在分派方案实施前,公司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暨股份上市,公司总股本由616,956,965股增加为625,122,129股,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5,122,1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895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1059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791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895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701 | 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 |
2 | 01******903 | 臧永兴 |
3 | 01******984 | 臧娜 |
4 | 01******269 | 臧永建 |
5 | 08******446 | 日本金属株式会社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月6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保定市七一东路948号
咨询联系人:李志国
咨询电话:0312-5806816
传真电话:0312-5806515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