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中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并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所授权之适当人士直接行使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并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此举有利于保障公司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唐炫、杨世忠、路达
2023年7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