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中集团:关于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裁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裁提议公司回
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9月7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裁臧永兴先生《关于提议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臧永兴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裁臧永兴先生。
2、提议时间:2023年9月7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提议人臧永兴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6、回购期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臧永兴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公司股票计划
提议人臧永兴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公司股票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公司股票计划,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臧永兴先生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