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中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作为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董事会提交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各独立董事认为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唐炫 杨世忠 路达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12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