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中集团: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79号),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中集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203,107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0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999,988.1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15,968,677.16元,公司实际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031,310.98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9月8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51Z0015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与独立财务顾问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
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13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号)。
经2023年9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会议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会议第九次会议及2023年10月16日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缩减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公司缩减2021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之“新型轻量化铝合金材料制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规模10,000.00万元,并将“新型轻量化铝合金材料制造项目”缩减后剩余募集资金中的10,000.00万元投资于更为适合公司需求的“年产150万只绿色超轻质铝合金车轮智慧生产线项目”。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6日披露的《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0号),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各方均履行了前述监管协议,未出现违约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开户单位 | 银行帐号 | 备注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 隆达铝业(武汉)有限公司 | 136792000013000150872 | 本次注销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 包头盛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152000142013000309445 | 存续 |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开户银行 | 开户单位 | 银行帐号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 隆达铝业(武汉)有限公司 | 136792000013000150872 |
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履行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以上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