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中集团: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7-04  立中集团(30042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428 证券简称:立中集团 公告编号:2024-089号债券代码:123212 债券简称:立中转债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4日(星期四)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4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4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4日(星期四)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6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94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451,602,962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指截至股权登记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下同)629,994,833股的71.68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28,239,65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629,994,833股的

67.9751%。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3,363,307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629,994,833股的

3.708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23,363,307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629,994,833股的3.70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0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629,994,833股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23,363,307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629,994,833股的3.7085%。

3、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天津金诺

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00审议《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立中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70,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020%;反对2,592,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9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70,4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8.9020%;反对2,592,8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09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表决时,持有公司“立中转债”的股东已经进行了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刘宇蓬 刘颖

3、结论性意见: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关于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