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
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晓春先生、管军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强力新材”)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晓春先生、管军女士提交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钱晓春先生和管军女士自愿承诺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及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钱晓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5,001,1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8%;管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6,572,3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8%。
二、承诺函具体内容
自本公告之日(2023年10月25日)起至未来六个月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晓春先生、管军女士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上述承诺期间,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相关法律法规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