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8-30  强力新材(300429)公司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强力新材”)(证券代码:300429,证券简称:强力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08月16日以直接送达、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0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吕芳诚、范琳、杨立、谭文浩。会议由董事长钱晓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已认真、独立地阅读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确认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全体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 0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