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新材: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查股网  2026-04-29  强力新材(300429)公司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 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 司在任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立先生、范琳女士、谭文浩先生,在2025 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要求。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04 月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