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新材: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股网  2026-10-09  强力新材(300429)公司公告

债券代码:123076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10 月09 日召开了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 员。公司并于同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非独立董事:钱晓春先生(董事长)、管军女士、张学龙先生、杨建鑫先 生

2、独立董事:杨立先生、范琳女士、谭文浩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若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满六年的,任期

以满六年为准)。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 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 年9 月2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关于选 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 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由谭文浩先生、范琳女士、管军女士组成,由谭文浩先生担 任主任委员;

(2)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由谭文浩先生、范琳女士、管军女士组成,由谭文浩 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由范琳女士、杨立先生、杨建鑫先生组成,由范琳女士担任 主任委员;

(4)战略委员会由钱晓春先生、张学龙先生、杨立先生组成,由钱晓春先生 担任主任委员。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1、总裁:张学龙先生

2、副总裁:杨建鑫先生、潘晶晶女士

3、财务总监:潘晶晶女士

4、董事会秘书:梁玉庆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陈阳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 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梁玉庆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陈阳女士已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 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19-88388908

传真:0519-85788911

电子邮箱:ir@tronly.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钱家路8号

五、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吕芳诚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离任 后亦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日,吕芳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倪寅森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 秘书及副总裁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止本公告日,倪寅森先生未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通过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8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0.1216%。倪寅森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3、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王兵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仍在公司担 任其他职务。截止本公告日,王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1,449股,占公司总

股本0.0450%;通过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5,800股,占公司总 股本0.0118%。王兵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上述人员离任后将继续遵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其本人所作出 的承诺管理其所持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届满离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 司规范治理和高质量发展所作出的辛勤付出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10 月09 日

附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1、钱晓春先生,1964 年2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高 级经济师。2010 年1 月至2011 年10 月,任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经理。2010 年至2015 年6 月,任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兼经理。2010 年以来,任中国感光学会理事、中国感光学会辐射固化专业委 员会副理事长。2010 年至2019 年6 月,常州杰森化工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兼经理。2010 年9 月至2020 年10 月,任常州春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兼经理;2011 年1 月至2015 年4 月,任公司总裁。2016 年7 月至2025 年7 月,任常州强力昱镭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 年7 月至2025 年11 月, 任常州强力昱镭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 年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2024 年7 月至2026 年4 月,任公司总裁。

截至目前,钱晓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2,711,8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5812%;钱晓春先生与管军女士系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135,141,2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696%,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除此以外,钱晓春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条件。

2、管军女士,1964 年8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高级 经济师。2010 年1 月至2011 年10 月,任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2011 年10 月至2018 年5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 年10 月至至今,任公司董 事、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管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2,429,3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884%; 管军女士与钱晓春先生系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5,141,2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696%,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 此以外,管军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

3、张学龙先生,1974 年10 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 程师。2006 年4 月至2014 年7 月,历任沈阳新纪化学有限公司研发总监、副总 经理、总经理职务;2014 年8 月至2016 年5 月,任联泓集团高级投资经理职务; 2016 年6 月至2019 年12 月,任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化工新材料所所长职 务;2020 年1 月起至今,任公司研究院院长职务;2024 年1 月至2024 年7 月, 兼任公司绿色感光材料事业部总经理职务。2024 年7 月起至2026 年4 月,任公 司副总裁。2026 年4 月起至今,任公司总裁。

截至目前,张学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 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1,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35%。张学龙先生与其他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杨建鑫先生,1985 年10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 年3 月至2018 年7 月,任公司销售中心科长职务。2018 年8 月至2020 年7 月, 任公司绿色感光材料事业部总经理职务。2020 年8 月至2022 年12 月,任公司 绿色感光材料事业部总经理兼绍兴佳英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 人)。2023 年1 月起至今,任公司电子材料事业部总经理。2024 年7 月起至今, 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杨建鑫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

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2,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70%。杨建鑫先生与其他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

1、杨立先生,1962 年8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日本永久居留权,博士研 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苏州大学化学系助教、苏州大学测试中心讲师、 日本NGK 株式会社中央研究所主任研究员。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 曾任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10 月至 今,任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杨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范琳女士,1964 年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 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获硕士学位,1989-1994 年于化工部北京化 工研究院任工程师,1999 年毕业于日本千叶大学物质科学专业获博士学位, 1999-2002 年于日本千叶大学电子光情报基盘技术研究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工 作,自2002 年4 月起历任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员、博士生导 师,现兼任中国科学院大学岗位特聘教授,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绝缘材料与绝缘技 术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合成树脂协会高功能薄膜分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及聚酰 亚胺薄膜工作部主任。2021 年5 月至今,任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范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谭文浩先生,1983 年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 博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讯评议专家、教育部学位中心论文评审专家。历任南 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财务管理系教师党支部书记、会计系主任,现任南京 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副院长。2026 年6 月至今,任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4 年7 月至今,任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谭文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潘晶晶女士,1987 年12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 册会计师,拥有法律职业资格。2013 年10 月至2020 年5 月,历任德勤华永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高级审计员、审计经理。2020 年6 月至 2021 年2 月,任公司审计经理。2021 年3 月至2021 年7 月,任公司财务中心副 主任。2021 年7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24 年7 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潘晶晶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 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1,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35%。潘晶晶女士与其他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梁玉庆女士,1979 年1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8 年3 月至2015 年4 月,任常州春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5 年4 月至 2018 年3 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18 年3 月至2020 年7 月,任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2020 年8 月至2021 年3 月,任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2021 年3 月至2022 年2 月,任常州睿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管 理;2022 年4 月至2025 年3 月,任江阴润玛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2026 年9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

截至目前,梁玉庆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四、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陈阳女士,1985 年9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17 年 7 月至2023 年7 月,任常州强力昱镭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23 年7 月 至2024 年9 月,任公司管理会计,2024 年10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助理。

截至目前,陈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7,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82%。陈阳女士与其他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 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