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益通: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截至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日的公司总股本273,184,0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25,125.28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15,025,125.28元/273,047,596×10股=0.550275元(保留六位小数)。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50275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17)。
2、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4-036)。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截至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日的公司
总股本273,184,0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25,125.28元(含税)。在分配预案
披露后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
应调整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3、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回购注销事项由273,184,096股变更为273,047,596股。
因此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际为:以利润分配实施前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73,047,5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送现金分红金额
0.550275元(含税)。
4、除上述变动,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3,047,5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5027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9524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1005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502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8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7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450 | 北京立威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27号
咨询联系人: 张金婷、张娜
咨询电话: 010-61258926
传真电话: 010-6125892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