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精工: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傅江)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2022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2022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预计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2、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就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3、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就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4、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对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给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给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5、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就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6、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就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了解、检查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股东会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2022年度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在审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讨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2、依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以及对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同时结合公司发展,对公司关联交易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和相关专项说明,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特别关注于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证监局、深交所组织的相关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保持应有的独立性,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五、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对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有效地监督,维护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讨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薪酬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六、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新的一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傅江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