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精工: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履行法律法规和股东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通过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对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议题 |
1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2年4月26日 | 1、《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3、《关于对外报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议题 |
7、《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8、《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9、《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 |||
10、《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津贴及费用事项的议案》 | |||
11、《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1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 |||
1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14、《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1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
2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2年6月13日 | 1、《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
3、《关于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 |||
3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2年6月28日 | 1、《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3、《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4、《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议题 |
5、《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 |||
4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2年8月29日 | 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四川富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 |||
3、《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给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5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2年10月27日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关于签订投资合同书暨新建年产15万吨新型高压实磷酸铁锂及配套主材一体化项目的议案》 | |||
3、《关于对外投资暨与宜丰县人民政府、江西江特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招商项目合同书>的议案》 | |||
6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2年11月7日 | 1、《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关于制订公司<科技创新“一五”(2022—2026年)规划>的议案》 | |||
7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2年12月13日 | 1、《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以上会议决议均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信息披露。
二、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度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
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募集资金、内部控制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成员、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其职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规范运作,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报告内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与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交易额度均在预计关联交易总额内,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
身战略管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变化适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公司监事会通过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三、2023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依法运作,规范管理,继续重点开展下列工作:
(一)继续按照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忠实、勤勉、有效地履行监事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维护股东的权益。
(二)按照规定要求定期开展财务报告审核检查,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三)对公司董事、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
(四)加强监督,防范风险
会同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法务部、审计委员会,参与重大事项审议,严密关注跟踪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防范风险,及时提出合理建议。
(五)加强控股子公司内控管理
建立、完善符合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的内部控制体
系,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有效执行。
(六)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广泛调研集思广益、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提高监督水平。
特此报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0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