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精工: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24日、2023年8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升华”)申请银行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8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江西升华根据银行批准情况和项目实际需求向银行申请发放贷款,公司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为该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2023年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等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签署《银团贷款合同》,同意向江西升华提供总计本金额不超过8亿元的中长期贷款额度;公司与进出口银行、北京银行签署《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为江西升华在上述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江西升华与北京银行签署《抵押合同》,提供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抵押担保。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牵头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代理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保证范围: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贷款资金的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银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安排费及其他为签署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而产生的费用)、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担保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江西升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是公司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对江西升华申请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其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解决其业务资金需求。公司对江西升华的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江西升华经营稳定,经营管理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偿债风险较小,同时江西升华提供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抵押担保,公司本次为江西升华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风险可控。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8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6.71%。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未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未对本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诉讼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银团贷款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