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万炜

http://ddx.gubit.cn  2023-04-24  蓝思科技(300433)公司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万炜作为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2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有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会议材料,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本人应当出席7次,实际亲自出席7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形;共计召开股东大会5次,本人应当出席5次,实际亲自出席5次。

在审议各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过程中,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在股东大会上认真听取了各位股东的质询和建议。

本人认为,2022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相关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同时,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无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对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

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22年,本人对公司的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22年1月12日,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年4月6日,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2年4月22日,对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2年8月25日,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以及授权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2年12月7日,对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增加金融衍生品业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的事项。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本人利用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

查,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经营内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积极提出专业意见供公司决策参考。

五、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投资者较为关注的事项与公司管理层积极沟通,关注公共媒体、互联网等对公司的舆论和报道;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专业学习,提高专业水平,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更好的建议。

六、其他工作

1、未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忠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万 炜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