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关于变更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4  蓝思科技(30043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45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由“长沙县黄花镇漓湘东路319号,蓝思科技办公大楼一楼VIP会议室”,变更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蓝思科技南园总部办公大楼一楼VIP会议室”。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3年10月18日,在长沙县黄花镇漓湘东路319号,蓝思科技办公大楼一楼VIP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因会务工作安排调整,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蓝思科技南园总部办公大楼一楼VIP会议室,联系地址相应变更。除此之外,会议通知中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会议地点变更后的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信息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10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3年10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1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2023年10月1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蓝思科技南园总部办公大楼一楼VIP会议室

9、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提交有关资料。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后提交,具体如下:

注:1、由于本次需补选的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为1名,因此将采用记名投票;2、提案2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1、2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及披露;3、提案的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9月)及《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9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表决意见备注
同意反对弃权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本次会议所有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原件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13:30至14:25。联系地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蓝思科技南园总部办公大楼一楼VIP会议室

联系人:周天舒联系电话:0731-83285699传真号码:0731-83285010电子邮箱:lsgf@hnlens.com

3、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33;

2、投票简称:“蓝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每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3)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候选非独立

董事人数(等额选举)或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差额选举)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候选独立董事人数(等额选举)或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独立董事人数(差额选举)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候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等额选举)或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差额选举)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网址后,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委托股东对上述提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则视为委托股东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股东姓名(名称):

委托股东证件号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说明: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表决意见备注
同意反对弃权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本次会议所有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