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8日(星期三)下午16:30,在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蓝思科技南园总部办公大楼董事办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旷洪峰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三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