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成员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结合投资者建议,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性,充分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副董事长郑俊龙先生主动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刘岳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独立董事杨松柏先生(召集人)、独立董事彭叠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他委员会委员保持不变,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均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