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28  蓝思科技(300433)公司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15: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周群飞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授权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蓝思精密(泰州)有限公司、蓝思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蓝思科技(东莞)有限公司、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蓝思科技(越南)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远期、期权、掉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货币,最高金额合计不超过28亿美元(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操作),并仅限与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政府部门、中央银行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场内市场交易。同时,授权财务与资金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和规定具体实施,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核查意见》。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