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共4人,具体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1 | 杨松柏 | 男 | 2023年10月18日 | 2024年7月31日 |
2 | 万炜 | 女 | 2021年7月31日 | |
3 | 刘岳 | 男 | ||
4 | 彭叠峰 | 男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规定,上述4位独立董事近日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以下简称“《自查报告》”)。董事会对报告内容进行了核实及评估,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自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不存在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等情形。
2、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履职的关系,符合《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有关要求。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