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24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下午14:00,在长沙县黄花镇漓湘东路319号蓝思科技办公大楼一楼VIP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从2024年5月31日上午09:15起至2024年5月31日下午15:00止。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周群飞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4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416,831,3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590%。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15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299,764,8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8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7,066,5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95%。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01,450,2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98%;反对413,4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弃权14,967,6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8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416,328,3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3%;反对413,4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弃权8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416,328,3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3%;反对413,4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弃权8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16,298,2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4%;反对443,5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弃权8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16,328,3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3%;反对413,4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弃权8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16,783,4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4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08,210,8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77%;反对1,703,8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9%;弃权6,916,6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16,749,5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8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16,748,0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83,3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16,748,0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81,6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项提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416,748,0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83,3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16,658,5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9%;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92,5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实际控制人租赁办公场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0,866,4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6%;反对81,6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3,536,2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40%;反对81,6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000%。参会股东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长沙群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及郑俊龙先生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对本提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342,274,8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80%;反对74,556,4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项提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371,692,3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89%;反对45,138,9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蔡亦文律师、李龙辉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
意见书》(信达会字(2024)第179号)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