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关于监事减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减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928,300股(占本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0390%)的监事周新益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10月2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82,075股(占本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0098%)。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监事周新益女士提交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票的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持有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不含回购专户数量)的比例(%) | 持有的可供出售的股份数量(股) |
周新益 | 监事 | 1,928,300 | 0.0390 | 482,075 |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份 来源 | 减持 原因 | 拟减持 期间 | 拟减持 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数量 |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 | 拟减持方式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 | 本的比例(%) |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利润分配获得的送转股 | 个人资金需求 | 2024年7月23日-10月21日 |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 482,075 | 0. 0098 | 集中竞价交易 |
三、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周新益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其在公司、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则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日,周新益女士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周新益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公告所述减持计划系周新益女士根据个人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等信息所作出的决策,最终是否减持及减持数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但至多不超过本公告中的计划数量。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周新益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周新益女士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周新益女士减持公司股票计划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