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上午11:00,在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蓝思科技南园总部办公大楼董事办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旷洪峰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情形。同意通过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