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亚药: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发布《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董事郑志勇先生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2%)。
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内,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发布《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来源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占股本比例 (%) |
郑志勇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增发的股份及利润分配转增的股份 | 集中竞价 | 2023/1/12-2023/7/11 | 17.57 | 401,600 | 0.10 |
合计 | 401,600 | 0.10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郑志勇 | 合计持有股份 | 4,106,904 | 1.02% | 3,705,304 | 0.9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06,726 | 0.23% | 625,126 | 0.1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200,178 | 0.80% | 3,080,178 | 0.77% |
注:1、本表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减持前后股份性质变化情况,系由于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公司董监高在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在深交所上市的本公司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同时,对该人员所持的在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内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股东严格履行了所作承诺,本次股份减持不存在违反所作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郑志勇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