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亚药: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或网络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研究讨论,会议达成如下决议:
、 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