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亚药:关于全资孙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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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孙公司浙江亚峰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峰药厂”)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近日,亚峰药厂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33001388,发证时间:2024年12月6日,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亚峰药厂自2024年起连续三年内,将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特此公告。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