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5-19  中泰股份(300435)公司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查,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以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以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调整。

独立董事:陈光明、黄加宁、田园园2023年5月19日

(此页无正文, 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光明 田园园 黄加宁

2023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