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修订具体内容对照公告如下:
《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前) | 《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 |
第十九条 公司总股本383,190,600股,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总股本385,713,000股,均为普通股。 |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