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生堂: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奥华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奥华集团”)及持股5%以上股东福建平潭奥泰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奥泰投资”)的通知,获悉奥泰投资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奥华集团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 | 质权人 |
奥泰 投资 | 是 | 6,500,000 | 81.00% | 4.08% | 2023.10.17 | 2023.12.2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 起始日 | 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 用途 |
奥华 集团 | 是 | 7,900,000 | 22.53% | 4.96% | 否 | 否 | 2023.12.20 | 2024.12.19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 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李国平 | 9,000,941 | 5.65% | 5,280,000 | 5,280,000 | 58.66% | 3.32% | 5,280,000 | 100% | 3,100,000 | 83.31% |
奥华 集团 | 35,068,651 | 22.02% | 16,110,000 | 24,010,000 | 68.47% | 15.08% | 0 | 0% | 0 | 0.00% |
奥泰投资 | 8,025,000 | 5.04% | 6,500,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合计 | 52,094,592 | 32.71% | 27,890,000 | 29,290,000 | 56.22% | 18.39% | 5,280,000 | 18.03% | 3,100,000 | 13.59% |
注:1、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59,267,000股;2、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截至本公告日,奥华集团、李国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叶理青女士、李国栋先生、福建平潭奥泰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3,131,2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92%,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29,29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0.0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39%。奥华集团及李国平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消极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办理证明文件、证券质押登记证明、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