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生堂: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08  广生堂(300436)公司公告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3日以邮件、电话形式通知,于2024年6月7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福州高新区乌龙江中大道 7 号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创新园二期16 号楼13F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包含6个子议案,逐项表决)

1、提名李国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叶理青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李国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李洪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名黄伏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提名庄辰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度选举后生效,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包含3个子议案,逐项表决)

1、提名吴飞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鲁凤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吴红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度选举后生效,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